鲁安信业五莲业务代理商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五莲公安发布通告

2025-04-11 17:58 五莲公安阅读 (28215) 扫描到手机

通    告

山东鲁安信业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鲁安信业)五莲业务代理商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已由五莲县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立案侦查,相关犯罪嫌疑人已被采取强制措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关于办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现通告如下:

凡通过鲁安信业五莲业务代理商参与投资的人员,尚未到公安机关报案登记的,请于即日起至2025年5月10日,携带本人身份证、投资确认函、收付款银行账户交易明细(从首笔投资前一个月1日至2024年12月30日,加盖银行印章)、微信及支付宝交易记录、宣传资料等证据材料到户籍地或者居住地派出所报案登记。限定期限内未能及时到公安机关登记报案的,将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不利后果,望相互转告。因该案案情复杂,涉及人员多,需开展大量侦查取证工作,希望各集资参与人依法反映合理诉求,不信谣、不传谣,理解、支持公安机关依法开展工作。

特此通告。

联系人:董警官

联系电话:0633-5613756  

五莲县公安局

2025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