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5万元!第三批日照市大学生实习基地开始申报

2025-06-04 16:52 日照人社阅读 (22272) 扫描到手机

为鼓励更多大学生来日照实习,助力企业集聚青年人才,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于近日印发《关于申报第三批日照市大学生实习基地的通知》(日人社字〔2025〕45号)(以下简称《通知》),面向日照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并纳税的民营企业,开展第三批大学生实习基地申报认定工作。对被认定为日照市大学生实习基地的单位,按照每人每月1000元标准,给予最高5万元实习补贴。

《通知》明确了6项申报条件:1.具备法人资格,依法经营,规范管理,内部制度健全,工作环境良好,具备完善的劳动保护、安全卫生和教育培训体系。2.单位每年度设立大学生实习岗位不少于30人。3.为参加实习的大学生发放不低于我市最低工资标准的生活补贴,并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或不低于意外伤害保险保障范围的其他险种。4.实习带教制度健全,具有相应数量的技术或管理人员担任实习带教老师。5.同等条件下,已经被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为大学生见习基地或已经与“双一流”高校签订大学生就业合作协议的单位,优先认定。6.实习对象为国(境)内外高校全日制专科生、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在校生。实习期限每年度不少于1个月,最长不超过6个月(与“双一流”高校签订研究生联合培养协议的,研究生实习时间可延长至12个月)。已认定为日照市大学生实习基地的企业不再接受申报。

《通知》还明确了单位需提交的申报材料: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日照市大学生实习基地申请表》、《日照市大学生实习协议书》、实习人员花名册、发放生活补贴的银行凭证或记账凭证、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发票或保单、实习大学生在校生身份证明(可由所在学校提供能够证明该学生为在校生的证明材料)、企业实习管理制度(包括实习管理、培训计划、带教计划、工作安排、福利待遇等)。以上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并装订成册。

申请单位需按照行政隶属关系,6月13日前向所在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报送申请材料,经初审、实地审核,并报经同级组织部门备案后,择优推荐辖区内不超过3家符合条件的单位,6月23日前报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目前,已认定日照市大学生实习基地7家,兑现实习补贴3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