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开展建筑领域工程监理费专户管理工作

2025-07-02 17:55 日照市住建局阅读 (21912) 扫描到手机

为进一步促进监理企业和监理人员履职尽责,切实保障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根据省住建厅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市住建局、中国人民银行日照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日照监管分局联合印发《关于实施全市建筑领域工程监理费专户管理工作的通知》。

《通知》明确,全市新开工及未完成主体验收的房屋建筑工程项目实施监理费专户存储制度,建设单位等需在规定时限内签订监管协议、开设专用账户,并按监理合同额分情况存储监理费,且主体验收和竣工验收前需查验存储证明;住建等部门依职责实施监管,对于监理单位存在不规范行为的,将按规定延期支付监理费用;建设单位按规定履职,专户银行按流程及时支付监理费用。《通知》还对合同解除、费用返还等情形及各部门职责分工等作出规定,自2025年5月1日起施行。

下一步,市住建局将加强对工程监理费专户管理工作的监督指导,持续跟踪项目实施情况,及时总结经验,完善相关制度和管理措施,加大对建筑市场的执法检查力度,保障各项规定有效落实,共同提升监理工作效能,助力建设高品质建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