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人从风险地区到日照未主动报备被处罚

2022-10-13 15:06 日照公安阅读 (84406) 扫描到手机

近日,费某、潘某从风险地区到达日照后未主动报备,故意隐瞒行程,违反了疫情防控政策。

经调查,费某、潘某10月1日驾驶车辆从新疆阿克苏出发,拟至江苏、河南等地,10月5日,两人将车辆停放在沈海高速日照服务区,私自到山海天旅游度假区一小区熟人房子内借住,两人到达该小区后未外出,5日内3次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

10月12日,日照市公安局山海天旅游度假区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对费某、潘某予以罚款200元。同时,对费某、潘某和提供房屋居住的陈某予以批评教育。

日照公安提醒:

所有外省、市入返日照人员须提前3天向目的地社区(村居)、单位、宾馆电话报备,或通过网上报备(报备网址:https://jk.51yanhome.com:18081/baobeiJump/),或搜索“日照公安”微信公众号通过“行程报备”填报。

故意隐瞒、谎报或不及时报备个人行程和健康状况,不按照要求落实属地疫情防控措施等违反疫情防控规定,造成疫情传播或带来疫情传播重大风险,公安机关将依法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