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网日照消息 近日,莒南县岭泉镇的宋某因二次酒驾被交警日照港大队拘留。
据交警日照港大队民警介绍,2017年10月11日20时许,该大队民警在日照市天津路与海滨四路路口执勤时,对宋某驾驶鲁LZN&&小型轿车例行检查时,发现驾驶人宋某满脸通红,浑身酒气。经酒精呼吸测试,气体中酒精含量为39mg/100ml,达到饮酒驾驶标准。随后,该大队通过网上查询比对发现,该驾驶员宋某在2013年7月10日因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日照开发区交警处罚过,属于二次酒驾违法行为。
对此,交警日照港大队对宋某作出了行政拘留7日,并罚款1000元,吊销驾驶证的处罚。
通讯员:宋年升 沈俊达
[编辑: 张永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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