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日起,工伤保险基金实行省级统筹

2020-01-07 14:53  来源: 半岛网 手机看新闻

小字体大字体

  半岛网消息 近日,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日照市税务局联合转发《山东省工伤保险基金省级统筹的实施意见》,明确自今年1月1日起,推进落实工伤保险基金省级统筹。

  按照省级统筹要求,全省范围内将统一工伤保险参保范围和参保对象,统一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和缴费标准,统一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办法,统一工伤保险待遇支付标准以及经办流程和信息系统,并将工伤保险基金省级调剂金制度进一步健全和完善。设区的市要对所辖县(市、区)工伤保险基金统收统支,设区的市和县(市、区)分级经办。

  实施省级统筹后,我省行政区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统称“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缴纳工伤保险费。建筑业、铁路、公路、水运、水利、能源、机场、轨道交通等工程建设项目无法按用人单位参保的应当依法按项目优先参加工伤保险,其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具体方式,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职工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我市工伤认定管辖权继续按照现行市政府确定的具体管辖权限执行,即: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全市的工伤保险工作,各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本区域内的工伤保险工作。

  工伤保险待遇的计发,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计发有关工伤保险待遇以全省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住院伙食补助费和异地就医交通食宿费省另行制定。本着平稳过渡的原则,我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低于全省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以全省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计发;工伤保险待遇支付标准中,住院伙食补助费和异地就医、配置残疾辅助器具食宿费,暂按我市现行标准予以支付;待省统一标准制定出台后,按省规定执行。

  工伤保险基金省级统筹是完善工伤保险制度的重要内容,是增强基金抗风险能力的重要举措。下一步,我市将按照全省标准,统一工伤保险经办流程和信息系统,实现全省工伤保险经办管理标准化、规范化,依托省集中社会保险信息系统,实现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和工伤保险经办业务流程一体化,进一步做好自身能力提升和便民服务工作,更好地保障工伤职工合法权益。(工伤保险科)

  [编辑: 陈子祥]

   本文地址:http://rizhao.bandao.cn/news.asp?id=2890970

分享到

青岛微博 新浪微博 腾讯微博 百度贴吧 人人网 QQ好友或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