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网消息 从日照财政局获悉,为更好发挥财政支持疫情防控的职能作用,加快解决农业“融资难、融资贵、融资慢”等问题,切实保障农畜产品生产供应,市财政部门及时出台了农业信贷担保相关政策,全力支持家庭农场、涉农企业、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复工复产。
实行担保贷款财政贴息政策
对2019年5月5日至2021年5月4日之间到期且已结清本息的农业信贷担保贷款,由财政按人民银行同期同档贷款基准利率的50%给予贷款主体利息补贴。对疫情期间新增担保业务,财政贴息率再提高1个百分点。
实行担保费市级全额补助政策
自2020年1月1日起,市财政对政策性农业信贷担保新发放贷款所产生的担保费给予全额补助。各区县财政金融协同支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统计报送担保费,各区县财政部门及时结清担保费补贴。
实行损失政银担共同代偿政策
损失代偿由省农担公司、市县财政、金融机构按照6:2:2的比例分担,各区县要按照与省农担公司签订的协议,分别负责辖区内农业经营主体的贷款损失代偿。
[编辑:陈子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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