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网消息 从日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为大力实施人才兴市战略,进一步做好高层次创新型中青年领军人才的选拔培养工作,日前,我市出台《日照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选拔管理办法》,就选拔管理相关工作进行进一步规范安排。
“日照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是市政府设立的专业技术人员专项荣誉,每2年选拔一次,管理期限为4年。选拔时以选拔对象近4年的工作实绩和教学科研成果为主要依据,兼顾长期贡献。具有自主创新能力,拥有自主知识产权,长期在基层、一线专职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才优先选拔推荐。
与以往相比,《办法》主要有五个方面的调整变化:
进一步明确选拔范围。将国家和省属驻日照高校在校地合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业技术人员、国家和省属驻日照企业在日照新旧动能转换十大专项和重点产业发展中作出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业技术人员纳入选拔范围,且向一线倾斜。
进一步完善评价体系。突出品德业绩导向,总体上降低了对奖项的要求。参照省和其他市做法,将年龄要求由不超过55周岁修改为不超过50周岁。明确每次选拔人数不超过20名。
进一步规范选拔程序。调整评审委员会人员数量,可视情况组织答辩。
进一步提高津贴待遇。按照日发〔2018〕36号文件规定,管理期内每人每月享受市政府津贴由800元提高到2000元。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对于管理期内入选省突贡专家的,市财政一次性给予10万元配套津贴,不再发放市级科技奖金。对于同一人入选多个市级人才工程的,按照“就高不就低”的标准享受市政府津贴或科技奖金。增加了可享受免费体检等方面的服务内容。
进一步加强管理联系。通过建立专家档案、联系制度、中期评估机制、退出机制等,加强管理与联系。为充分发挥专家引领作用,明确入选专家每年参加服务基层活动应不少于1次。
《办法》还专门规定,对实施新旧动能转换等重大工程、重要产业(行业)、重点项目急需紧缺的人才,可拿出部分名额组织专门选拔,数量一般不超过当年度选拔总数的20%。
[编辑:陈子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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