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进宫”惯犯 这回又“栽了”

2018-04-09 16:52  来源: 半岛网 手机看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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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半岛网日照消息 俗话说:浪子回头金不换。日照有位“青年”,从24岁犯罪被判刑以来,先后连续多次违法犯罪,在监狱里度过了一生最美好的青春,已经45岁的他,这次又重蹈覆辙。

  1995年,因票据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2009年,因脱逃罪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和1年零6个月; 2014年,不知悔改的他,再一次犯罪,这次已是“三进宫”了。

  据了解,辛某系日照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人,高中文化,45岁的人生里,有14年是在监狱里度过的。24岁那年,他因票据诈骗罪被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5年,服刑期间,又因隐瞒犯罪所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刑期延长了,他选择逃跑。然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因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和脱逃罪,辛某再一次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和2年。2011年10月被减刑释放,出狱那年他已38岁,本可以改过自新开始新的人生。

  2014年9月,在明知是犯罪所得赃物的情况下,辛某因一时贪念,仍旧以远低于市场价的800元,收购一辆灰色五菱兴旺面包车供个人使用,东港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辛某有自首情节,主动退赔并取得被害人谅解,最终辛某被判处罚金刑两万元。

  刑罚的目的不仅是惩罚犯罪,更重要的是震慑和预防犯罪,除却为犯罪行为付出应有代价,还在于提醒其改过自新重新开始。辛某的例子警示我们,没有一颗拼搏进取,从善如流的内心,就不会有充满希望的人生。经过刑法惩罚的辛某,本可以奋发图强,重新点燃希望之火,凭自己的辛勤劳动,开始崭新的生活,但他却选择以逸待劳,企图不劳而获,这样的人生注定会失败。幸福是奋斗出来的,只有奋斗的人生才称得上出彩的人生、幸福的人生。无论处于人生的任何阶段,通过这个例子都希望你,珍惜韶华、敏于求知,练就过硬本领,以脚踏实地的作风,锲而不舍的坚持,拼搏进取的斗志,去成就自己的幸福人生。

  通讯员 樊艳潮  董娜

   [编辑: 孙亚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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