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网消息 2020年2月12日14:30,一声法槌敲响,被告人张某某涉嫌交通肇事罪一案正在开庭,与之前审判长、公诉人、被告人齐聚法庭不同,这是东港区借助互联网远程开庭的第一起刑事案件。
庭审中,三方各通过手机终端参加庭审,包括核实身份、告知权利义务、举证质证、发表公诉意见等全过程,法庭笔录也通过远程共享由被告人确认签字。
据了解,张某某居住在山东省临沂市,疫情防控期间,不便于到日照参加庭审。为了不耽搁庭审工作,检察机关主动提议法院采用远程开庭的方式,既严守了疫情防控的要求,减少了人员流动,阻却了病毒传播途径,又方便了被告人,及时化解了社会矛盾,做到了疫情防控与安全办案两不误的良好效果。
[编辑: 孙亚林]